今年以來,銀行結構性存款規模繼續保持平穩,但與去年峰值相比形成較大反差。央行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4月末,結構性存款余額6.55萬億元,相比上月末下降1156億元,比上年同期最高峰的12.1萬億元下降5.59萬億元,降幅高達46%,幾近腰斬,由此引發業界關注。
所謂結構性存款,是指投資者將合法持有的人民幣或外幣資金存放在銀行,由銀行通過在普通存款的基礎上嵌入金融衍生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遠期、掉期、期權或期貨等),將投資者收益與利率、匯率、股票價格、商品價格、信用、指數及其他金融類或非金融類標的物掛鉤的具有一定風險的金融產品。
結構性存款不同于普通存款和銀行理財,由兩部分組成:普通存款和衍生品的期權。通過較大比例的銀行存款,獲得一個穩定的利息收益,再通過小比例的衍生品期權獲取超額收益。由于其收益與衍生品的期權掛鉤,往往要高于普通存款收益,且風險低于理財產品,因此,頗受投資人的青睞。
與此同時,由于缺乏嚴格監管,2019年至2020年期間,結構性存款曾一度游離于高息攬存的邊緣。一些銀行尤其是中小銀行機構在自身攬存手段有限,攬存能力不足的情況下,出現打政策“擦邊球”的假結構性存款,并一度成為其高息攬存的“利器”,致使結構性存款迅速增長。
不過,結構性存款的迅猛增長也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如,擾亂了存款競爭秩序,增加了銀行負債成本,壓縮了銀行凈息差,同時也加重了實體經濟融資負擔等。因此,2020年3月,人民銀行在下發的《關于加強存款利率管理的通知》中指出,將結構性存款保底收益納入自律管理范圍,加之監管部門對壓降結構性存款的窗口指導,自此之后,銀行結構性存款規模經歷大幅縮減后逐漸趨于穩定。
融360大數據研究院公布的《2021年4月銀行結構性存款報告》顯示,據不完全統計(主要監測國有銀行、股份制銀行),2021年4月結構性存款發行量為1471只,較上個月增加137只。盡管如此,結構性存款整體規模仍呈現下降趨勢,4月份較上月下降1156億元。
當然,壓降結構性存款對于部分中小銀行來說,可能會帶來負債方面的壓力,但對于維護存款市場秩序、降低銀行負債成本、加強投資人風險教育卻非常有利,可謂多贏之舉。
壓降結構性存款,有利于維護存款市場秩序。由于結構性存款收益高于普通存款,且風險低于理財產品,因此很受投資人的追捧。而對于網點少、攬存難度大的中小銀行來說,因結構性存款對投資人具有很強的吸引力,因此也就成為其主打的一款產品。然而激烈的市場競爭往往讓一些銀行機構“劍走偏鋒”,通過設定較高的結構性存款保底收益率,或者通過假結構性存款進行變相高息攬存,擾亂存款市場競爭秩序。管理部門從嚴監管,壓降結構性存款規模,目的之一就是給激烈的存款競爭降溫,以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制止不正當競爭。
壓降結構性存款,有利于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監管部門壓降結構性存款的另一個目的,就是幫助控制銀行負債端成本,在保持一定凈息差的同時,促使貸款利率有所下降,以切實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資料顯示,2021年4月份結構性存款平均到期收益率為3.09%,較上年最高收益低0.7個百分點左右,加之結構性存款總規模的下降,銀行負債成本的降低是非常明顯的,由此也為企業有效應對疫情影響,讓利實體經濟騰出了更大的空間。
壓降結構性存款,有利于培養投資人風險意識。監管部門除了要求銀行壓降結構性存款規模以外,還禁止銀行發行收益與實際風險不匹配的假結構性存款,有效杜絕剛性兌付。與此同時,銀行機構還必須進行風險提示,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提醒消費者要充分認識投資風險,謹慎投資,此舉有助于促使投資人加強相關金融知識的學習,樹立投資風險意識。
如何應對結構性存款壓降帶來的負債壓力,也給銀行尤其是中小銀行提出新要求,中小銀行要不斷創新產品,努力提升服務質效,以優質的服務和客戶愿意接受的產品來加大吸存力度,增強客戶黏性,贏得客戶信任。同時必須堅持守正創新,切忌違法違規攬存,觸碰監管紅線。